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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設計之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怎樣理解?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是什么?
根據《城市道路設計規范》CJJ 37—90的規定:
按照道路在道路網中的地位、交通功能以及對沿線建筑物的服務功能等,城市道路分為四類:
一、快速路
快速路應為城市中大量、長距離、快速交通服務。快速路對向車行道之間應設中間分車帶,其進出口應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。
快速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進出口。兩側一般建筑物的進出口應加以控制。
二、主干路
主干路應為連接城市各主要分區的干路,以交通功能為主。自行車交通量大時,宜采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隔形式,如三幅路或四幅路。
主干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進出口。
三、次干路
次干路應與主干路結合組成道路網,起集散交通的作用,兼有服務功能。
四、支路
支路應為次干路與街坊路的連接線,解決局部地區交通,以服務功能為主。
具體設計要求請見上述規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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